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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林村許願廣場
林村「天安門」耗5,000萬公帑 網民直斥「肉酸」
【本報訊】區議會一億元社區重點項目淪為「大白象」工程!大埔區議會社區重點項目工作小組昨通過林村許願廣場旅遊配套設施初步方案,將斥資5,000萬元興建永久戶外有蓋舞台、特色攤檔等。不過,工黨區議員郭永健質疑,方案缺乏居民支持,單是舞台更要花費1,200萬元,憂淪為大白象工程。有網民更直斥設計「肉酸」,形容「根本就係想起個天安門」。
記者:譚靜雯
特首梁振英於2013《施政報告》提出全港18區區議會各撥款一億元,推行社區重點項目計劃。其中大埔區議會計劃將一半的撥款用作改善林村許願廣場的旅遊配套設施,曾提出會增設「許願樹屋」、度假屋等設施。不過,區議會最新文件顯示,民政事務總署委託顧問進行的最新設計方案,只建議興建一個永久戶外有蓋舞台、16個特色攤檔售賣鄉村小食及手工藝品,以及約100個私家車泊位,預計於2017年落成啟用,原方案的「許願樹屋」消失。
該區區議會轄下的社區重點項目工作小組昨開會討論,工黨區議員郭永健直言,最新設計方案與原方案有很大出入,未能達到吸引遊人去許願廣場、宣揚新界傳統習俗等目的。他又稱,當局在會上指整個項目斥資約5,000萬元,單是舞台更要花費1,200萬元,「係咪要咁貴?家搭一個舞台都係30、40萬元」。他曾訪問198名大埔市民,當中75人來自林村,初步數據顯示,183受訪市民反對計劃,認為對生活帶來負面影響。有居民更直言林村並非旅遊景點,故極力反對。
郭永健動議撤回不果
郭永健昨在會上動議,要求撤回林村許願廣場項目,但出席的建制派議員幾乎一面倒支持,也有區議員質疑他為「新丁」,不了解大埔情況及林村居民支持項目。最終小組過過新方案,並將於下月在區議會大會討論,再向財委會申請撥款。
林村許願廣場最新設計引起熱烈討論,有網民於facebook群組「Tai Po大埔」中批評林村交通配套不周,認為許願廣場是大白象工程,並稱「林村起埋啲咁嘅嘢把鬼咩」,又指林村許願樹已經垂危,即使興建許願廣場亦「冇咗古色古香」特色,並直斥設計「肉酸到核爆」,以及「根本就係想起個天安門」。
報導來源:
蘋果日報 2015-08-20 A11 | 港聞 林村「天安門」耗5,000萬公帑 網民直斥「肉酸」
動議撤回大埔區重點項目「改善林村許願廣場的旅遊配套設施」
按《大埔區議會常規》第16條提出的動議:
『鑒於大埔區重點項目計劃「改善林村許願廣場的旅遊配套設施」的設計方案有重大改變,未能達到原有計劃及申請書載列的目的,本會決定撤回重點項目「改善林村許願廣場的旅遊配套設施」,另行討論如何運用有關撥款,滿足地區的需要。』
動議人:大埔區議員 郭永健
8月19日大埔區議會社區重點項目工作小組首輪發言:
- 諮詢倉促
- 用了一個多月時間便選定了兩個項目,用了五個月的時間便最後決定了一億元的用途
- 其中只是舉辦了一場地區論壇
- 有了設計概念後,並沒有第二輪諮詢。以灣仔區議會為例,擬備設計概念草圖後,進行了第二輪諮詢,亦在 區内展出一系列的宣傳品, 包括路邊橫額、輕便宣傳架、掛牆宣傳板及海報。
- 宣傳品不足
- 設計方案出入大
- 原先的設計方案有樹屋及渡假假,現時的方案已經沒有
- 不能達到計劃書中的計劃目的1、2及4
- 舞台使用率低
- 計劃書中的活動大部份不涉及舞台
- 如需要舉辦露天音樂會或宣傳活動,大埔亦有多個足球場可搭建臨時舞台,交通更為方便
- 如林村需要舉辦活動,亦可以搭棚或臨時舞台
- 固定攤檔並不需要
- 遊人主要在周末到林村,如果舉辦露天市集,星期六、日可以在足球場設置攤位,能夠更善用空間。
- 停車泊位可以另行討論
- 林泉先生在一月提出設立交通交匯中心,當時委員認為可在社區重點項目計劃以外討論,如果只是方便林村居民或遊客泊車的話,可以另行商議如何增加泊位。
- 林村缺乏吸引力不在於硬件配套
- 大部份香港市民只會去一次
- 沒有文化、歷史內涵,亦欠缺指示牌,沒有與周遭的林村瀑布、萬德苑、嘉道理農場連結。
- 計劃亦沒有任何包括及改善林村學校的建議
- 要增加林村吸引力,需要在軟件著手。
- 五千億元有更好的用途
- 如果設計與當差有相當大的偏差時,不能達到計劃目的,是否仍然堅持下去?
- 一億元並沒有使用期限,不用為使而使
- 如果大埔官中的項目經費不需要募捐,是否把林村項目的經費調撥過去,集中資源搞好一個項目,更為恰當?
- 即使不用於大埔官中,亦可像葵青區議會用於「加強社區健康服務」,五千萬便可以提供8000次洗牙服務、1200次眼科診証及補貼225名病人的白內障手術,真正貼近市民需要。
大埔區重點項目「改善林村許願廣場的旅遊配套設施」時序表
日期 | 事項 | 內容 | 會議文件 |
2013年1月16日 | 施政報告 | ||
2013年1月25日 | 社區重點項目建議甄選工作小組第一次會議 | 提出八項建議,投票後將八項變四項陳灶良及李國英有出席,沒有申報利益 | TPDC-甄選工作小組-M1(25.1.2013) |
2013年2月18日 | 社區重點項目建議甄選工作小組第二次會議 | 從四項中選出林村和大埔官立中學兩項,交區議會大會通過。陳灶良和李國英沒有申報他們是林村許願廣場有限公司的成員,張學明則沒有申報他是大埔林村鄉發展教育委員會董事會成員。 | WGSPS-甄選工作小組-M2(18.2.2013) |
2013年3月7日 | 區議會大會 | 陳灶良和李國英申報他們是林村許願廣場有限公司的成員 通過接納「加強許願廣場的旅遊配套設施」及「改建大埔官立中學作藝術發展中心」為大埔社區重點項目。通過成立社區重點項目工作小組,負責跟進上述兩個社區重點項目的詳細計劃及推行工作,並由何大偉先生擔任主席 |
會議紀錄 |
2013年4月18日 | 大埔民政處舉行地區論壇 | ||
2013年4月26日 | 書面諮詢截止 | ||
2013年4月30日 | 社區重點項目工作小組2013年第一次會議 | 工作小組議決維持推薦兩個重點項目 | 會議摘要 |
2013年5月2日 | 區議會大會 | 區議會選定以許願廣場項目和藝術中心項目為大埔區的社區重點項目 | 會議紀錄 |
2013年10月7日 | 社區重點項目工作小組2013年第三次會議 |
|
會議摘要 |
2013年11月29日 | 接獲大埔林村 鄉 發 展 教 育 委 員 會的申請書 | ||
2014年3月19日 | 評審委員會會議 | 議決向工作小組推薦大埔林村 鄉 發 展 教 育 委 員 會 作 為準 伙 伴 機 構 。 | 會議摘要 |
2014年6月11日 | 社區重點項目工作小組2014年第一次會議 | 陳灶良先生表示,他在大埔林村鄉發展教育委員會內沒有擔當任何職務,但他一向有參與林村鄉公所及林村許願廣場的事務,與這討論事項有間接關連,特此作出申報。他又表示不會參與這個討論事項的表決。 邱榮光博士表示,他在林村許願廣場營運一所環境教育中心,屬林村許願廣場的用家之一,特此作出申報。工作小組議決接納評審委員會的推薦,以大埔林村鄉發展教育委員會為“改善林村許願廣場的旅遊配套設施”項目的合作伙伴 |
會議紀錄 |
2015年5月 | 民 政 事 務 總 署 已 於 本 年 5 月 批 准 項 目 “ 詳 細 建 議 書 ” 的 工 程 部 分 。 | 在 獲 得 批 准 後 , 民 政 處 隨 即 於 本 年 5 月 2 1 日 委 聘 顧 問 就 工 程 進 行 前 期 工 作 , 包 括 初 步 設 計 、 地 質勘探、 渠 務 及交通 影 響 評 估 、 園 林 設 計 及 工 程 造 價 估 算 等 。 | |
2015年8月19日 | 社區重點項目工作小組第三次會議 | 通過了設計方案,只有郭永健議員一人反對及提出動議要求撤回 | 討論文件 |
2015年9月10日 | 區議會大會 | 郭永健議員就許願廣場過往的使用情況及未來舞台的使用率作出提問
關永業議動議及郭永健議員和議,要求將方案諮詢公眾,再交區議會討論,但遭到否決。 四名泛民議員離席抗議後,區議會通過設計方案。 |
討論文件 |
提交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審查和正式批核 | |||
2016年年初 | 諮詢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 | ||
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 | |||
展開工程 | |||
2017年年中 | 工程完成 |